查田运动
1933年10月,为贯彻中央的指示,川陕苏区开展了查田查阶级运动。是月,川陕省委组织了吴永康、张琴秋、刘瑞龙等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,通过对巴中特别市一区二乡和三乡的试点调查,发现有的地主、富农分得了好田;有的错划或漏划成分;有的贫、雇、中农分田数目差额过大,伤害了中农的利益;个别地富分子煽动农民不满,挑拨党群关系;有的乡红军公田留得太多,少数干部多占土地等。为此,12月11日召开的中共川陕省党员代表大会指出,党要“着重领导乡村中雇工和苦力工会,领导贫农团来深入查田运动”,12月27日,在巴中道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上,省委再次指出:“已经分好土地的要马上组织查田队……坚决把地主、富农分得的土地查出来没收,不反革命的富农,只分坏土地”。但由于反六路围攻,查田运动没有顾得上全面开展。
1934年秋,反六路围攻取得胜利后,红四方面军总部从各军、师、团政治部抽调大批政治工作人员,配合地方省、道、县党政干部组成“查田队”,分赴各地尤其是通南巴的区、乡、村,开展大面积查田查阶级和改造苏维埃运动。查田运动的基本任务是:一查地主的土地是否完全没收;二查富农是否仅仅留下坏田;三查贫雇农、红属是否分得好田;四查红军公田耕种得如何;五查下级苏维埃委员的成分和工作情绪,配合改造苏维埃的工作。1934年12月30日,西北军区政治部印发了《平分土地须知》,作为老区查田和新区分田运动的补充和指导性文件,基本规范了川陕苏区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。这个文件重申,查田是“反对包庇地主、富农的土地,彻底平均分配土地”,“划分阶级的原则是按剥削关系划分的”,查田的目标是查阶级,而不是再打乱重新分田。当然,也不否定在查阶级之后,需要重新分田的地方在群众要求之下重新分田。
南江县八庙区、大河区、官禄区和长赤县的下两区等地,按照上级文件规定,区、乡、村分别成立了查田委员会(村民小组),由红军干部、苏维埃主席、土地委员、贫农团、青年、妇女组织负责人组成,认真查田,查阶级,查虚报冒分,查徇私舞弊。下两元潭乡查出“黑田”150余亩,漏网地主16户,按政策进行了严肃处理。李子垭乡苏维埃分田委员会笔书周桂林,利用职权多分田2亩,而红军家属王德华却分了孬田,贫农官群玉分了地主官雨亭的田后,又以四六分成交租。对于这些事实,查田委员会认真做了纠正,并将周桂林撤职,罚做苦工15天。通江县六乡三村(垭口里)有两户姓吴的贫农,帮富农隐瞒了15背好田,经查证后,查田委员会立即将田里已经成熟的谷子没收,分给其他不足分田数量的穷人。
通南巴中心区的查田运动,建立了坚强的雇工、贫农团的班子;彻底改造了各级苏维埃;严厉镇压了反革命分子;调动了阶级积极性,促进了苏区生产的发展。但是,所推行的“地主不分田,富农分坏田”,仍然执行了王明那套“左”的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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