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改革的实施
在“打土豪”的基础上,各地按照土地改革政策法令实施土地改革。其方法步骤大体分为:
第一步,建立土改工作机构。省、县、区、乡苏维埃,层层成立了“土地分配委员会”,成为分配土地的领导机构。以乡为单位召集群众大会,选举产生土地委员20人和由17人至21人组成的组织委员会,村苏维埃设分田小组,由主席、土地委员和工会、贫农团、女工农妇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团体代表组成。
第二步,划分阶级成分。各地普遍举办学习班,学习土改政策法令,然后下到各家各户调查摸底,按照阶级成分划分标准,分别划分出雇农、贫农、中农(包括富裕中农)、富农、地主五种成分。通南巴地处川陕苏区的腹心,划分成分工作相对细致:先将政策交群众讨论,在“十家代表”会上自报田地、房产、农具多少,群众公议,村苏“分田小组”审定,召开村民大会宣布通过,造册报乡苏维埃审查备案,个别地方还张榜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。长赤县离场镇较近的镇子乡划分成分的结果是:全乡总户数807户,总人口4608人,划定雇农74户373人,占总户数的9%;贫农262户1171人,占总户数的33%;中农334户2152人,占总户数的41%;富农37户296人,占总户数的5%;地主100户616人,占总户数的12%。离场镇较远的朱公乡总户数1009户5037人,划分出雇农23户42人,占总人口的3.2%;贫农860户4300人,占总人口的84.5%;中农60户371人,占总人口的5.9%;富农41户198人,占总人口的4%;地主25户126人,占总户数的2.4%。第三步,清田亩,划等级。在划定成分的基础上,由村苏土地委员会召集“分田小组”和“十家代表”一起,调查清楚全村的土地、人口总数和土地等级,逐一造册登记,抽出红军公田后,大体按照原土地的耕作范围,采取搭配均匀,混合分配,抽多补少,抽肥补瘦等方法,坚持“以籽粒为标准”即收获量计算面积,制定分田方案,张榜公布群众通过,然后“脚踏手指”定界,不少地方还进行了插纤定界。较远的荒山林木一般未分,留作公用。江口(今平昌)县观音庵的分田方案花名册作了如下记载:
赵李氏(子参加红军),56岁,男丁4女2,贫农,7背8升。又佃胡会诗田20背,佃茅屋3间,住荒地湾进刘姓公
田30背,地6升。杜天川,贫农,56岁,男2丁,女3口,进刘冯氏田26背,地1升,住梅山湾草屋1座,3人劳,2人不劳,子出外。杜开泰,中农,53岁,男2女3,田35背,茅屋1座,住杜家湾,2人劳,3人不劳。
向林秀,45岁,男3女1,自田3背地2升,瓦房2间,住谢家沟,进胡坤益田12背,1人劳,3人不劳。
向子彦,40岁,男1女2,进余姓田15背,地4升,茅屋1间,居天皇阁,1男出外,1人劳,2人不劳。
浦银昌,57岁,男2女3,进学田15背,地1升,住观音庵,2人劳,1人不劳。
胡理一,53岁,男2女3,自田12背,地2升,自房2间,居胡家湾,进胡会诗(团正)田15背,1人劳,4人不劳,(男2人除外),子参加红军。
向硕彦,50岁,妻何氏44岁,长子26岁参加红军,二子早娃6岁,三子火娃4岁,四子八娃1岁,大女九香11岁,二女桂香9岁,进学田40背,地2升,茅屋1座,4人劳,4人不劳,住观音庵。
第四步,发放“土地使用证”。经过土地分配确定地权后,以乡或村召开群众大会,由乡或村苏维埃主席宣布分田结果,当场发给“田凭”(土地使用证),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(当时实际为所有权),未印制“田凭”的地区,当众宣布分田名册,一样生效,同时当众销毁地主、富农原有的土地契约,标志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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