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和苏维埃对经济工作的领导
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建立后,立即成立了川陕省财政经济委员会,由红四方面军总经理(供给部部长)郑义斋兼任主任,加强对苏区经济建设的领导工作。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森林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会计保管处、工农税务局、工农银行、经济建设局、注册科等。各县苏维埃政府设财政经济委员会,区苏维埃政府设财政经济委员,乡、村亦设财经委员,层层加强领导,保证革命战争条件下的物质生产与供给。另外,省土地委员会之水利局、土地培养局等机构,也担负部分经济工作职能。
党和苏维埃政府根据川陕边区经济极端落后,交通闭塞,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等特点,提出“尽一切可能,开展必须的经济建设,以增强群众的利益,保证苏维埃和红军的胜利”的经济建设基本方针,并根据这一基本方针,制定了各个时期和各个经济行业的具体方针。
在根据地初创时期,主要采取没收豪绅地主财产,征发富农多余的粮食,动员群众捐献物资的办法,来解决部队供给和贫雇农的生活问题。1933年5月11日作出的《中共川陕省委关于保卫赤区运动周决议》,要求“要集中豪绅地主、富农粮食3000石,要成立赤江独立师,要大批动员草鞋、物资、准备食盐……来拥护红军”。1933年6月反三路围攻胜利后,川陕苏区主要依靠组织生产、发展经济,来保证军需民用。1933年6月中共川陕省第二次党代会、1933年8月川陕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指出:迅速分配土地,扩大耕种,“不让苏区有一寸土地放荒”。“大大的发展苏区的合作社运动和对外贸易,开发苏区富源,进行苏区的经济建设,改善苏区的工农生活”。规定当时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:“发展农业生产,开发苏区特产与发展手工业,发展合作社运动,对外贸易与自由投资,加紧执行统一累进税,节省经济与增加生产,拥护银行与调节物价,举办交通与水利事业等”。在这些方针政策指引下,川陕苏区经济建设呈现一派繁荣景象,有力地保证了革命战争和人民生活生产之所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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